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符要求[7]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符要求[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召开专门会议原则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时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董事会[14]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1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出席会议次数等内容的年度述职报告[19]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知情权[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办理公告事宜[23][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4]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保存会议资料十年[24] 独立董事权益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5]
老百姓(6038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