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拟开会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备案[4][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或高管可兼任[4] 董事会秘书解聘 - 特定情形下自事实发生一个月内解聘[6] 职责代行与履职要求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培训合格证书,原则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5][14] 协助人员与配套措施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任职条件参照秘书[12] - 公司提供便利,财务负责人配合财务信息披露[1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