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6035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股50%以上,或虽持股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8] - 不得为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上年度亏损、预计本年度亏损的企业提供担保[6]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同情况有不同表决要求[12]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调剂金额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反担保要求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须要求其提供反担保并签协议[19] 债务履行 - 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1]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披露相关信息[26]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8]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28] 制度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