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万华化学万华化学(SH:600309)2025-10-28 18:04

股本信息 - 公司2001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30,471,626元,目前股本总额为3,130,471,626股[6][13] - 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000万股,发起人持有8,000万股,占比66.67%[12] 股份交易限制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决议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董事等造成损失情况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5]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5] - 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贪污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53] 财务与担保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31][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11]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主动披露对决策有实质影响信息[107]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9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3] - 公司可每三年制定一次股利分配规划,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特定条件[101] - 本章程于2025年10月2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