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友化工三友化工(SH:600409)2025-10-28 18:0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4]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官网、上交所网站等多渠道沟通[6] 信息披露规定 - 上交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8]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9] 公司责任与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9]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2] - 控股股东等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2] - 其他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工作措施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2] - 证券部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信息[12]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证券部负责[14] 工作内容与人员素质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3] 工作限制与协助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13]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