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三友化工三友化工(SH:600409)2025-10-28 18: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9] 审计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4] - 公司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3] 期限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0]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