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SH:603506)2025-10-28 18:1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5] - 会议审议8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6]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2]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13] - 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第四章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13] - 增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规定其职责[13] - 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8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13] 股东出资与股份 - 韩芳等股东以净资产折股出资认购股份,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15][16]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21] - 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1][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起诉[23]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30][31][32] - 董事会需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1][3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34] - 股东大会、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35] 会议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5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53]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多项重要方案和事项[53] 独立董事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6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6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7]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一般按年度分配,有条件优先现金分红[81]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已通过审议[94,97,99,101] - 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已通过审议[103][105][10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