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报送深交所无异议方可正式聘任[2][5]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深交所资格证书[3] 任职限制 - 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等四种人员不得担任[3] 职责与权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等情况[7][8][10] 解聘与代行 - 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15]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