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9] - 委员等由董事长等提名[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拟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遴选审核[9]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下设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22] - 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3]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等工作[2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22] - 按绩效标准和程序对董高人员进行绩效评价[25] - 依据岗位绩效等提出董高人员报酬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2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由召集人主持[2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通讯表决[25] - 必要时可邀请董高人员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25] - 讨论涉及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26]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9]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