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持股超50%的子公司等[5] 信息披露规则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 - 公司披露信息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6] - 董事等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公平、及时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或延迟披露[18,19]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0]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1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提供信息并对其负责[11]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 公司各部门报送信息需履行保密义务,难保密信息报董事会秘书决定披露与否[12]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写、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4]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知晓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证券事务部草拟等程序[14]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度财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6] 公平信息披露 - 公平信息披露指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特定对象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18,19] 自愿披露信息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应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进展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3] - 公司谨慎对待与证券分析师、媒体沟通[23][24] - 公司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4] - 公司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其签保密协议[25] - 商谈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或交易异常应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5][26] - 第三方公告等影响股价公司应立即披露[2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36]
粤高速A(00042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