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制定)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5-10-28 18:17

人员与任期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1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或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宜[6]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0] - 特定情形下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 - 办公室提前3日通知与会人员[11]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报告一次工作[13] - 董事会要求时5日内报告[13] - 重大事件事发当日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13] 细则说明 - 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从新规[15] - “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1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17] - 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