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0021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