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 时性、公允性负责,向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委员会监督。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 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允 性负责,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监察部以及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