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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朗进科技朗进科技(SZ:300594)2025-10-28 18: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 产生的董事续任或委员会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 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