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 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 工的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 及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包括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属行业,熟悉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