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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朗进科技朗进科技(SZ:300594)2025-10-28 18:1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开临时会议[10][14] - 董事长接临时会议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20]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4]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29] - 除特殊情形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31] - 不同决议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3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4]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6] 提案审议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39][4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1]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42]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