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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SZ:301518)2025-10-28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3] 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需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3]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等七种情形[9]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情形[10]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情形[10] - 购买、出售资产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1]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需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议[15]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5]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如有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1]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4]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4]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度[48]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8]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投票权总股数分别为股东持有股份数与拟选对应董事总人数的乘积[49]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49]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6]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公司经营发展为中心,遵循灵活务实原则且不损害股东权益[57]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风险投资及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批准,超权限的报股东会审议[5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相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5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62] 公告与数字范围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需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全文[60]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