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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SZ:301518)2025-10-28 18: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报备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10类重大事项披露时应向深交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16]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应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管理规定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传递需经相应审批并备案登记[9][10] 保存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自查[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二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查和处罚结果[18] - 公司非公开信息外泄,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立即公开披露补救[18]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订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