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飞荣达飞荣达(SZ:300602)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