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人员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章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10] 工作对象 - 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需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6] 调研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7] 致歉会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16]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保证信息发布和回复公平真实[17]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谨慎客观,不得违法违规[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特别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22]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方面[23] 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部是职能部门[24]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对公司全面了解,具备良好知识结构等[26] 培训 - 需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相关培训[26] 制度实施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7][28] 定期报告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31] 预约登记 - 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31] 承诺书 - 调研等活动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3] 文件发布 - 基于调研等形成的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33]
飞荣达(3006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