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宏德股份宏德股份(SZ:301163)2025-10-28 18:18

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会计报表附注未按规定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与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8]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0] - 出现重大差错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等[11]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责任追究方式 - 公司内通报批评[14] - 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14] - 调离原岗位等[14] - 赔偿损失[14] 其他 - 公司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5]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