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宏德股份宏德股份(SZ:301163)2025-10-28 18:18

职工董事任职 - 董事会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2] - 候选人由工会提名或职工自荐,经职代会过半数同意当选[7] - 需为在职职工,经民主选举,具备多项条件[4] 任期与罢免 - 任期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12] - 十分之一以上职工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可提罢免案[12] - 罢免须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14] 其他规定 - 劳动合同终止或被追责,任职资格自动终止[12] - 工会建选任与履职档案[16] - 制度经董事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