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4]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5] - 董事、高管将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收回所得收益[5] - 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8] - 董事、高管需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3]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5]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7]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7]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8] - 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0] - 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披露进展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管等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公司董事、高管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24]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股票严重违法将交由监管部门处罚[24]
宏德股份(3011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