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证券投资等审批权限不得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1]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11] 投资标准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批规定,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批规定[11]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审批规定[12]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需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12] 投资报告 - 拟长期投资需形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短期投资需提出投资建议报告[15] - 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7] 投资管理 - 公司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8]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9]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投资项目有悖发展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1] - 处置对外投资前投资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分析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22] - 处置对外投资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3] - 对外投资收回或转让时相关人员要做好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3] 财务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应符合规定并进行完整记录[25] - 财务部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并进行业务指导[25] - 审计部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