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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盘古智能盘古智能(SZ:301456)2025-10-28 18: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各专门委员会均为三名成员[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1] - 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五日,通知方式多样[2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24]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总经理和秘书未兼任董事应列席[25] - 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5]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9] - 关联事项决议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0]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与会董事等需签字确认[3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其他规定 - 本规则中“交易”等定义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36]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内”含本数,“过”“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8] 时间提及 - 文档提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