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要求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关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3] 聘请议案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选聘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选聘程序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审查资料等,聘期一年可续聘[8] - 选聘应采用公开方式,通过官网等发布含评价要素的文件[9]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12] 改聘情况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13]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3] 改聘限制 - 除规定情形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3] 主动终止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4] 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报送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选聘结束一个月内向证监机构报送情况说明[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17]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17]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公司不再选聘[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