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华强深圳华强(SZ:000062)2025-10-28 18: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4]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要点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可要求公司提供履职资料[11]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