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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0000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华强深圳华强(SZ:000062)2025-10-28 18:18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依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应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 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