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1]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9] - 可要求公司提供履职必要资料[9]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