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 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监督公司 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