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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润阳科技润阳科技(SZ:300920)2025-10-28 18:18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要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 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1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 要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 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