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润阳科技润阳科技(SZ:300920)2025-10-28 18:18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担保审议规则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担保[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担保管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5] - 担保须订立符合法律规范、事项明确的担保合同,明确多项条款[15][17] - 责任人签订担保合同需持有董事会决议或授权,不得越权或超授权签订[15][17]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公告[17] - 签订互保协议时,责任人要求对方提供资料,实行等额原则[17] 其他事项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18]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或仲裁及强制执行,不经董事会决定不先行担责[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提请公司参与分配[18]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20] - 公司视损失、风险和情节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