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润阳科技润阳科技(SZ:300920)2025-10-28 18:18

投资分类与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分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2] - 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5类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5] - 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5类未达股东会标准事项由董事会审批[5] - 未达董事会标准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6] - 证券投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对象、提供资金流量,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0]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门初步评估,投资部门调研论证,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3]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4] 投资收回与人员派遣 - 出现经营期满等5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等人员,人选由总经理提意见,董事长批准[19] 投资监督与核算 - 委派出任董事人员应参加会议并汇报投资情况[21]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按规定审计[22] - 投资资产应由内部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2]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股东会[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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