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润阳科技润阳科技(SZ:300920)2025-10-28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0年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10000万股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问题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对董事、高管违规有诉讼请求权[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3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4] - 交易达五项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10%[104]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7,118,11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 公司修改章程需按规定报批、登记、公告[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