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润股份(603201)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常润股份常润股份(SH:603201)2025-10-28 18:2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1987.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97.9722万元[9] - 公司发起人4名,合计持股100%,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08 - 12 - 18[17][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997.9722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34][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4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 - 违反规定买入的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7] - 关联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7] - 特定情形不能担任董事[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7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8] 交易与决策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9] - 单次出售或收购资产在一定比例内,董事会可自主决定[90][9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达到一定金额,由董事会批准[92] - 不同金额的对外捐赠,分别报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92] 公司组织架构与会议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6][1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3]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6][10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127][128]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4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4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4][155][156]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存续,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6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6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70] - 控股股东定义[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