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8:25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情况[10]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况除外)[19] - 变更后的募集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董事会要进行可行性分析[21]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内容[15]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有多项限制要求[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免于特定程序,但应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资金监管 - 公司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4] -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并披露措施效果[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一并披露[25]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其他信息 - 时间为2025年10月[30] - 公司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30]

隆达股份(6882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