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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8:2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 1 页 共 4 页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