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8:25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方面[6] 工作方式与会议要求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1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7] 沟通渠道与设施 -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8]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0] 股东会与人员职责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活动记录与限制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5] 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职责[17] 内部机制与人员素质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7]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活动规范与制度生效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情形[1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