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4] 违规收益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特殊情况规定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遵守相关规定[9]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内幕交易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相关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违规参照本制度第七条执行[12]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记录并交证券监管机构处理,没收所得收益并视情节处分或处罚[12] 特殊限制情形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处罚或判刑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因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处罚或判刑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事、高管因涉证券期货违法被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13] - 董事、高管因涉公司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