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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8: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