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3] - 对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5]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签字生效[25][26][28]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定期审查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15] - 可召集列席、聘请中介,委员有权查阅资料[25][36]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或回避[32][36]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