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SH:600375)2025-10-28 18:52

公司架构与制度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公司司法重整后注册资本由654,314,844元增至1,603,071,367元,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3]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条款由654,314,844元改为1,603,071,367元,已发行股份数由654,314,844股改为1,603,071,367股,均为普通股[5][6] 人员变动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决议要求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8]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股份转让限制规定[8][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特定收益,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9][25][27] - 公司股东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规定情形外不得退股,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多项事项,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8][19][26][27] - 股东大会召开有通知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规定,股东有提案权、表决权等[22][23][24] 董事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制订多种方案,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33] -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有相关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5][4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85] 其他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5][4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公司不得分配利润[49][5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但需董事会决议[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1][52]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修订由董事会审议[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