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任职要求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如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5] 任期与职权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8]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0] 履职规定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11] - 总经理超越职权范围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四种情形下应立即召开[21][24]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由专人负责,重大问题做纪要,保存10年[24]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未规定事宜依相关法规等执行[26] - 两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27][28]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