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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30155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三态股份三态股份(SZ:301558)2025-10-28 18:5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包括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2] 股东权利行使 - 通过行使表决权、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等行使股东权利[3] 重大事项报告 - 参照《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5] 会议文件报送 -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送决议等文件[5] 设立审批要求 - 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战略,按《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审批[8][10] 人员推荐安排 - 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董事长由推荐董事担任[13] - 推荐的监事占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不设监事会时推荐人选担任监事[14] - 推荐担任人员须是公司董事、高管或专业骨干人员[16] 人员任命备案 -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6] 人员兼任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同一控股子公司监事[16] 监督管理指导 - 董事会和职能部门对多方面监督、管理和指导[18] 财务相关要求 - 遵守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18] - 财务部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18] - 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8] 审计核查整改 - 有权对经营及财务实施审计和核查并要求整改[18]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视情况予以奖励[18] - 对不称职董监高提出处分、处罚或解聘建议[19]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