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报告[14]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3]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1]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且相关利润指标为负值需报告[21] 重大风险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17] 关注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9] 报告流程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项当日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4] - 各部门等相关知情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4]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24] - 报告义务人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形式[25]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及时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26] 责任追究 - 发生应报告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31]
三态股份(30155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