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6880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发生《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