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人员配置 - 内审处应配备不少于三人专职审计人员并设负责人一名[4] 工作汇报与计划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内控检查与报告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1] - 至少每半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工作底稿管理 - 工作底稿由内审处保存至少十年[14] - 分为审计文书、取证材料、审计项目计划与总结[15] 责任与奖惩 - 对重大违规和内控严重缺陷追究责任和赔偿[21] -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及时纠正,涉嫌犯罪移交司法[24] - 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违规者依法处理[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23]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