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任期与提名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三年[6] - 由董事长等提名[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并发送资料[14]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其他规定 - 决议和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规则“以上”含本数等[23] - 规则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