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未经董事会批准和授权,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公开、泄漏、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 1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