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的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第三条 募集资金运用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执行。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 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信用类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宁波远洋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