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违法犯罪及相关处罚记录[8]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9]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会计专业条件[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2] - 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时应向上交所报告[2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保障措施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